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检动态

【以案说法】耍“小聪明”骗客户保险金

发布时间: 2023-08-14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保险也成为财产险的第一大险种,一些不法分子也悄悄然打起了汽车保险的主意。 

  再完美的“掩饰”也有暴露的时候 

  小聪明的背后是违法的代价 

  近日,临潼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骗取客户汽车商业保险的诈骗案。 

  杨某是一名二手汽车销售,2021年3月,杨某将一辆二手重型自卸货车卖给受害人小红。 

  在交易过程中杨某告诉小红:“我这能代办车贷、买保险,优惠力度还大。”小红心想,在哪都是办,这还便宜就同意了。 

  杨某为该车办理贷款时,发现原车主已购买了当年的车辆商业保险,心起一“邪念”——隐瞒该车有商业保险的事实,骗取小红买保险的钱,于是他通过伪造该车商业保险单造成已经购买保险假象,向小红索要了18000元保险金…… 

  直到小红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需要用保险时,发现自己的车竟然是脱保状态,打电话问杨某这才知道:当初杨某在代办完汽车过户手续后,原车主就将该车的保险退了。小红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临潼区检察院审查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他人财产权利,临潼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杨某起诉至临潼区法院,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 

  二手交易要合法,在正规平台、商家进行二手汽车买卖,不要因贪图小利陷入不法分子的诈骗圈套;维修车辆、委托理赔要当心,维修时关注修理进度,防止自己的车辆被虚假维修或被夸大损失骗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杨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