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你真的重视吗?
交通隐患你真的了解吗?
2023年以来,
临潼区检察院已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交通肇事案件33件,
今天,检察官带你一起走进这些案件,
重视交通规范,呵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023 年1月份某天,小李与朋友聚会饮酒后,想着自己离家不远,为图方便,不愿意叫代驾,遂选择自己驾车回家。行驶至临潼区某路段时,遇上交警检查。经检测,其血液中血醇含量达153.23mg/100m1,构成危险驾驶罪,已由临潼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一纸判决。
检察官提醒您 :酒精与驾车不可共存哦。
莫图一时快,争、超、抢道不安全
2022年10月份某天,小苏驾驶车辆行使在临潼区某路段,由于车速较快,当其看到过路的行人时,尽管迅速踩下了刹车,还是来不及了,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
检察官提醒您: 十次肇事九次快,“让”出平安,“抢”出祸端,雨雪天、夜晚更应注意车速。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使,不能超过最高时速限制,无限速标志的村道、乡镇道路上行使,能慢不要快。
开车拨接电话,行车行人危险大
小刘是一位货车司机,开车老练,认为自己有多年的驾驶经验,放松了警惕。某日,其驾车行使至临潼某村组路段时,家人打来电话,小刘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接听电话过程中,不慎与同向步行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小刘负 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醒您: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无证、 车辆未登记,禁止上路
小陈没有驾照,某天下班后,为了第二天办事方便,遂借了同事的车开车回家,行驶至临潼区某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与骑电动车转弯的某行人相撞,造成行人交通事故。
检察官提醒您: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上路。
2022 年9月份某天,小王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载两名乘车人行驶至临潼区某加油站东侧路段左转弯时,与后侧同方向行使的小客车相撞,造成了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由于小王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三轮电动车,其也要承担本次事故的部分责任。
检察官提醒您: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停车开门需注意,避免造成 “开门杀”
某日,小赵驾车行使至临潼区某路段停车后,开驾驶门时未注意观察后方来往车辆,打开的车门与后方行使的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检察官提醒您:道路修车多看后视镜,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一停二看三通过,避免出现“鬼探头”
2022年11月某日,小杨步行从家走至临潼108过道某段准备过马路,在无交通信号灯、斑马线的某处,未认真观察来往车辆,通过第一车道的小客车后,被在第二车道内行使而来的货车撞到,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检察官提醒您:过马路一定要注意车辆视野盲区,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时,要确认安全方可通过。
交通无小事,事事系安全,了解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文明,共同推动形成和谐、有序、礼让的社会风貌。
法条链接 :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