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11月25日刊发
全文如下:
“娇嫩的荷叶刚从水面露出尖尖角,象征着朝气蓬勃的未成年人。他们稚嫩而脆弱,极易误入歧途或受到伤害。”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名字取自宋朝诗人杨万里《小池》中的“小荷才露尖尖角”。骊山脚下,春风化雨护幼苗,正是该院未检检察官始终践行的理念。
在高三备考的关键时刻,8名花季少年因日常琐事大打出手。2020年3月,该院提前介入这起多名高中学生聚众斗殴案。“这些学生都是重点大学的苗子,要用足用好制度规定,帮助他们排除不良情绪,好好准备高考。”时任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宏斌反复叮嘱。
“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公安机关精准界定罪与非罪,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同步联系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8名学生的监护情况、社会关系等,调动辖区心理咨询师为学生家长开展团体辅导。在高考结束后,工作室及时开展警示训诫教育,组织区教育局等部门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制定精准帮教方案,最终对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令检察官们欣喜的是,8名学生全部考入理想大学。该案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不仅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被害人,该院综合运用多元化帮教措施,先后为30余名留守、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
今年7月29日,该院收到辖区某街办复函,得知未成年被害人敏敏(化名)的孤儿认定及生活补贴申领已获批准,次月起每月将领取1500元生活补贴。敏敏是该院办理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害人,得知这一消息,工作室的检察官们放下心来。“我们愿化作一道微光,守护他们到天亮。”检察官们动情地说。 (任兆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