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暖心的救助
——临潼区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侧记
《西部法制报》9月27日刊发
全文如下:
“6岁的天天被亲生父亲从幼儿园带走后,不知所终。我们找到孩子时,他已经随父亲在街头流浪了一个多月……”9月23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任兆锦向笔者讲述了一起未成年人救助案件。
8月4日12时40分,室外温度42℃。在西安北站外,3名身穿制服的检察干警焦急地望着出站口,其中一名女干警时不时盯着手机看时间。“12时35分到站,应该马上就出来了。兆锦,你赶紧和区救助站的人联系一下,告诉他们,我们就在南广场公交站牌下等着。”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春安一边擦着汗,一边向同行的检察干警吩咐道。烈日下,3人的检察制服已完全被汗水浸透。
13点02分,两名中年男子牵着一名小男孩向检察干警走来。“我们负责将西安市临潼籍未成年人黄天天护送回来,麻烦你们接收一下。”洋县救助站救助科科长说完,便将装着孩子衣物的双肩包递给了检察干警。在履行完交接手续后,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曹瑞楠对未成年人黄天天流落洋县救助站的具体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孩子是3号下午被警察送到我们救助站的,到救助站后就一直哭闹着找妈妈……”洋县救助站救助科科长详细叙述着见到黄天天时的情景。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还要从7月28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骊雨心荷”未检办公室接到的一通求助电话说起。当日下午,该院干警任兆锦接到一名女子的求助电话。电话中,她哭诉着自己的儿子1个月前被前夫从幼儿园带走,不知所终,自己走投无路才寻求检察机关帮助。“您的情况我了解了,您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任兆锦正准备解释检察院具体职能,没承想这名女子已经拿着电话站在了办公室门外。
“你们帮我想想办法吧,我已经一个月没有见孩子了,也不知道孩子现在安全不。”女子哭着向任兆锦说道。
孩子为什么跟着父亲不安全?这一问题让任兆锦警惕起来。任兆锦立即查阅了女子的相关材料,得知孩子的父亲没有工作和固定住所,孩子可能没有学上,生活也得不到保障。随后,任兆锦第一时间向王春安汇报了具体情况。“此事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受教育权,我们当务之急是帮她找到孩子,确保孩子处在安全环境中。”王春安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未检部门干警开展调查。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该院干警通过系统查阅女子前夫的出行轨迹、掌握孩子离开幼儿园的原因、寻求救助站帮助等方式多方寻找孩子踪迹,终于在8月3日下午传来了好消息,孩子被安全送到了洋县救助站。
据了解,孩子被父亲带走的一个多月里,一直随父亲在宝鸡、安康等地流浪。为避免黄天天再次被父亲带离,以流浪的方式生活,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立即联系了临潼区、洋县救助部门,决定将孩子带回西安,交由其母亲抚养。敲定具体方案后,8月4日,洋县救助站工作人员乘坐高铁将孩子安全护送到西安。孩子被安全送回,让所有人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在一宗宗案卷中,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他们用热情与汗水诠释着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完成了一次次守护未成年人的使命。
(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