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临潼区检察院接到辖区某村干部通过“骊雨心荷”微平台反映一起未成年人疑似被侵害线索。经向公安机关调查了解,“骊雨心荷”未检检察官敏锐察觉到案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为迅速查明案件事实,未检检察官及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在较短时间内寻找突破口,获取关键证据,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2022年5月,临潼区法院对该犯罪分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这是强制报告制度推行以来,临潼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主动报告追究刑责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初见成效。
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发现难、侦破难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被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全面综合保护,2020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推动新媒体技术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依托“临潼微检察”微信小程序搭建“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保护平台,并联合区教育局、公安临潼分局、区民政局、区关工委等八部门签订《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干预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类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及面临危险的,可通过“骊雨心荷”微平台进行举报,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流转处理。
平台运行以来,该院累计处理涉未成年人有效线索30余条。如该院在接到区救助站儿童督导员反映的某街办6岁智障儿童刘某某遭遗弃案,第一时间联合公安、街办调查取证,后刘某某被父亲妥善安置。如该院接疫情期间铁炉小学邓某某姐弟俩监护缺失线索,通过联合关工委、民政等部门和爱心人士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监督、亲情感召、救助扶持等多种方式促成一家团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该案例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好“骊雨心荷”微平台作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将纸面的强制报告制度与具体办案有机结合,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任兆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