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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还不了解? 检察长这场宣讲有干货!

发布时间: 2021-06-12

  根据临潼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相关要求,为深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自觉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6月10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苑伟为临潼区城市管理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投资局、新丰街道、零口街道、何寨街道等18家单位150余名党政干部做“三个规定”专题宣讲。


  宣讲会上,苑伟检察长从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几个方面向大家系统讲述和解读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插手、过问、干预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政策界限,列举了实践中违反“三个规定”的各类型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使广大党员干部更直观的了解“三个规定”的含义和违反“三个规定”的后果。

  “学习贯彻‘三个规定’不是一家一时之事,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广泛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苑伟检察长表示,临潼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相关要求,坚持把“三个规定”填报作为检察机关拒腐防变、防微杜渐的重要抓手,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开展,树好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做到既防止违法干预,又敢于担当作为,做好相关法律宣传宣讲工作,与各部门共同营造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宣讲结束后,组织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14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公开承诺书,带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小知识: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3月1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3月29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上述两个规定在内容上配套衔接,通过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共同构建起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接触、交往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闫静、李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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