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民权利,落实宪法规定
“努力为人民服务”,这是宪法的要求。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这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如何将宪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最高检新一届党组给出了答案:根本是要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通过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阳光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采访时,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主任何梦迪如是说。
卞老大和卞老二两兄弟在听证会上握手言和了。此前,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伤情构成了轻伤一级。案件被移送到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鉴于两兄弟在案发前一直关系融洽,且遵纪守法,在村里影响较好。承办检察官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以真正化解矛盾。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两兄弟系初犯、偶犯,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且案发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可以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两兄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拥抱结束了这场听证会。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检察机关始终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等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认真组织实施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加强信访积案化解……面对宪法“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要求,检察机关始终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治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方面,全国检察机关面对刑事犯罪结构呈现明显的轻罪化,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的新形势新变化,依法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同时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确保逮捕措施规范精准适用,努力将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