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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人大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2-14

201648日在西安市莲湖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莲湖建设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多发性侵财等犯罪的高压态势, 积极开展打击黄赌毒、整治“伪基站”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65821人,批准逮捕675,同比

增长4%,不批准逮捕117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707888人,提起公诉787人,同比增长3%,不起诉15人,同比增长7%,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624,所有起诉案件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特别是应对2015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批准逮捕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14人,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立足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从宽处理政策,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人,对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与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合作,探索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治疗团训活动。稳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152起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积极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信访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问题。在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制定维稳安保方案,全力落实息诉罢访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继续深化“一社区一检察官”活动,举办各类法治宣传、公开庭审20余场次,走访社区群众25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向辖区71所学校赠送法治教育微电影光盘,15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法制辅导员。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案件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2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人。在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办案工作推进会上,我院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注重深挖窝案串案。健全案件线索收集机制,完善信息情报系统建设,推动建立信息主导侦查办案模式。注重深挖窝案串案,做到纵向深挖、横向拓展,全力扩大战果。我院在查办某医疗器械公司单位行贿案时,发现该公司与全省多家医院在业务往来中涉嫌重大犯罪,随即对该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最终一举挖出全省多家医院院长、科室主任受贿窝案。我院立办此类案件1010人。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向区委、区人大等部门呈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分析查找犯罪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撰写犯罪分析、预防调查报告11篇,有效地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促进法治莲湖建设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大立案监督力度,加强对侦查与审判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提前介入侦查9次,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罪1件,追诉漏犯3人,提起抗诉26人,发出检察建议30件、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易程序出庭等制度,确保监督效果,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按照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走访多家单位摸排线索,做好公益诉讼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看守所日常安全防范检查,坚持周小查、月大查、遇到问题及时查、重大节日联合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继续开展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监督,审查执行机关提请特赦7人,考察监外执行罪犯493人,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1人。对监管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件、检察建议10件。开展监所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部门对3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

四、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促进莲湖经济和社会发展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我区经济平稳增长。全年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5人,提起公诉31人。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先后深入中建八局西北分公司、中航工业西控公司、民航西北空管局等22家企业、单位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服务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检察官进重点项目活动组建10个检察官服务团队,深入全区重点项目,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70余次。按照区综治委的安排部署,开展稳投资、促发展、项目建设治安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对干扰项目建设、影响投资环境的犯罪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深化商业贿赂源头治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759件,与东方航空西北分公司配合开展批量查询93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建成远程高清视频接访室,打造集控告、举报、申诉、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44件,接待群众来访81100人。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全年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1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向36名聋哑人和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属提供司法救助。

五、规范检察执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以监督检察权运行为目标,深化案件管理工作。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了对案件全面、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全年通过系统共收发案件2824件次。全面推行自动轮案制度。完善涉案财物管理,设置专门的账户和赃物管理室,并定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开展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工作,高标准做好我院检察专线网络的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检察院组织的现场测评验收。

——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我院办理的316件案件,通过自查、交叉评查等方式,查找出在执法规范化、执法素能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将问题查全查细、整改到位。

——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我院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务公开范围,全年公开案件相关信息110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区群众参加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以“落实举报,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莲湖检察“两微一端”,加大宣传力度,全年刊发新闻宣传稿件110篇,编发《莲湖检察信息》126期,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六、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区委的要求,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召开题为《恪守“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官》专题党课会议,在十二烈士就义旧址纪念碑前举办“三严三实”主题党日活动。全年共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围绕三个专题进行五次研讨,深刻查找自身“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加快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开展“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开展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道德讲堂”5期。推进“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0178人次。我院6件公诉文书分别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文书,办理的一起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纪律规定,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全面启动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对我院2004年以来制定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同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区委的决策和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依法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省、市、区人大代表分别视察我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驻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室,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和审议了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各项检察任务顺利完成,与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亮点还不够多,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了严重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6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的各项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为打造“实力莲湖、品质莲湖、幸福莲湖”,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和创新活力的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城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责,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服务丝绸之路起点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法治莲湖建设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促进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办案实效,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认真落实2016年检察改革任务,确保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二、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化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重点板块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决策部署,细化和完善保障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具体措施,努力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继续以项目建设治安环境整治活动为抓手,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积极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

四、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继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破坏政府投资、破坏生态环境、侵害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查执法司法不公、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五、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围绕防范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做好提起公益诉讼的准备和启动。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着手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

六、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

好党组自身建设,更好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强检察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积极适应检察改革的发展,不断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抓思想、抓纪律、抓作风的长效机制。

七、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纪律建设为重点,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责任抓在手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在全院营造出廉洁从检、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打造“实力莲湖、品质莲湖、幸福莲湖”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以报告中出现先后为序)

 

1、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治疗团训活动:2015530日,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联合莲湖区检察院、雁塔区检察院、新城区检察院、未央区关工委、西北大学实习生、陕西新育心理培训学校与帮教未成年人一起,在蓝田县巨一村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治疗团训活动。活动内容有:(1)与帮教未成年人一起慰问和看望贫困人员,了解社会弱势群体,反观自身,起到教育作用;(2)开展团队合作活动,通过团队游戏增进协作精神,教育帮教未成年人树立积极自信的心态,学会包容他人。

2、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的工作机制。20146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两高”在包括西安在内的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莲湖区检察院为西安市试点单位。

3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院。

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20157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和改革试点方案,选择包括陕西在内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5、刑事执行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羁押必要性审查:该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加的内容,是尊重与保护人权的具体体现,是指检察机关对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的一项制度。

7、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发,适用于全国检察业务工作,融业务办理、管理、监督、统计、查询于一体,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互联互通,及时、全面、实时、动态地交换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8、自动轮案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案件,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案件办理人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予以编码排序,由案件管理部门将案件直接分配至办案人。该改革措施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司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9、“两学一做”:是“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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