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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保护纪念设施 传承赓续红色血脉

发布时间: 2022-11-22

合力保护纪念设施  传承赓续红色血脉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全区重要工作部署和上级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下简称“寻保传”专项)安排,根据胡晓静检察长的批示要求,近日,莲湖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前往区委宣传部,与负责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取得联系,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的点位及管护现状,并就形成协同共治、融合保护的工作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该院第四检察部组织干警对辖区内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进行了“寻保传”专项“回头看”。干警们协同区委宣传部,重点对杨虎城将军纪念馆、“小萝卜头”塑像广场、奇园茶社旧址纪念碑、玉祥门十二烈士就义旧址纪念碑等四处纪念设施进行了现场走访,集中排查纪念设施周边环境是否整洁协调、文字内容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备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杨虎城将军纪念馆位于莲湖区青年路117号,依杨虎城“止园”别墅而设,是全国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部陈设规范,管理有序;“小萝卜头”塑像广场、奇园茶社旧址纪念碑、玉祥门十二烈士就义旧址纪念碑等三处纪念设施均位于公园内,环境清幽,庄严肃穆,碑文字体清晰,无损坏痕迹。寻访排查中暂未发现脏乱失范、占地经营等需要监督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作为红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革命纪念设施承载着弘扬英烈精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功能。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能动履职,扎实做好革命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并继续加强对外融合,保持与宣传部门的密切联系,促进“寻访、办案、宣传”并举,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让红色火种在资政育人和保护传承中生生不息。(拟文:赵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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