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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全市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

发布时间: 2022-08-24

莲湖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全市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

 

815日下午,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晓静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学习传达了陈明检察长关于《提高政治站位 依法能动履职 着力推进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的讲话《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试点方案》,深入领会推进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与落实措施,并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学习,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警,确保学要学到位,做要做具体。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发挥自我能动作用,结合莲湖工作实际,探索促进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的创新性做法,力争在推进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方面先行示范

一要提高思想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识到融合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必须把政治引领落实到检察业务推动社会治理各领域各环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结合各自职能找准工作着力点,能动履职,答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政治考卷。

二要抓好贯彻落实。要把融合试点工作与当前全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与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刑事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维护民生民利;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同时要用好检察建议,精准发现问题,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重大矛盾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五大风险,坚决把各类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堵住社会治理的漏洞,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三要注重总结宣传。要积极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转发推送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经验做法,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的重要力量,不断扩大试点工作影响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各部门要加强总结提炼,不断打磨试点过程中的突出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经验,营造推进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拟文:暴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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