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院树“莲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为了落实省院 “三有”争创活动推动会会议精神,进一步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开展,莲湖检察院立足本院工作实际, 打造 “莲心”未检工作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莲心”是洁净的心,“莲心”也是心心相连,“怜惜”“怜爱”涉罪未成年人的心,充分体现最高检所倡导的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莲心”也是莲湖检察人为未检事业奉献之心,象征莲湖检察院立足自身检察职能,用心出发,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莲心”同时更是一味有降热、清心安神、安抚烦躁、祛火气功效的药,象征着莲湖检察用法律利剑对抗邪恶犯罪势力,激浊扬清,还社会一片清正风气,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蓝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教育挽救才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核心。“莲心”未检工作室成立后,“莲心”未检工作室的检 察官姐姐走进西安市第二十三中学,为同学们带来开学第一讲。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培养有理想、有纪律、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法 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同时立足自身职能,用爱心和温情鼓励, 帮助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起航。(拟文: 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