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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院落实捕诉一体 提高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 2019-08-02

自“捕诉一体”改革全面推行以来,莲湖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近500件,已全部办结;受理审查起诉案件近700件,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为使“捕诉一体”改革落到实处。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积极协调案件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等,及时修改系统权限以及案件分流方法,同时优化人员结构,调整办案力量,以更好地适应捕诉一体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捕诉一体”,有力地优化了办案结构,提高了办案质效。由于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由同一位或同一组办案检察官进行办理,在审查起诉时仅需对新增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特别是顺应了新刑诉法对速裁案件办案周期短的要求。另一方面同一办案人进行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避免了由于办案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理解不一致所造成的问题,提高了办案质量。(拟文:周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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