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动态 > 案件在线

庭审“零距离” 共上“警示课”

发布时间: 2025-04-03
 

 

 

 

为深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3月13日,由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莲湖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博出庭支持公诉。

莲湖检察院指控,2009年5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某单位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施工、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近两百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陈博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就本案的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流下悔恨的泪水。陈博结合案情及被告人的工作经历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告诫在场人员要以案为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守法纪红线。

庭审现场成为警示教育课堂,警示在场人员“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达到了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莲湖检察院将持续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用好庭审廉政教育“课堂”,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使公职人员能够“沉浸式”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持续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拟文:张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