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帮信罪” 拒绝当诈骗帮凶
近年来,全国电信诈骗多发,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而很多人为了赚快钱,有意或无意参与到了电信诈骗的一环,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或出售给犯罪团伙使用。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2022年5月,刘某的朋友向其介绍了一份非常挣钱的“工作”,只需要提供银行卡,每日就可赚数百至上千元,轻松、无风险且收益可观。于是刘某受利益诱惑,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拍照发给朋友,朋友转发给上游团伙,上游团伙利用刘某的银行账户“跑分洗钱”,即通过他的银行账户流转诈骗资金:被诈骗人的钱被指定转到刘某出借的银行卡,再从刘某的银行卡转给上游诈骗团伙。刘某此次出借银行卡获利一千元,但该卡因此被冻结了。尝到甜头的他,明知对方利用他的银行卡转移电信诈骗资金,仍选择继续与上游诈骗团伙联系。第二次在对方的车上出借其名下另一张银行卡和手机,第三次刘某在对方安排下甚至远走外省出借银行卡,并在银行柜台帮助操作手进行取现20800元,刚回到西安的家中,就被公安机关传唤接受调查。经查,刘某共出借3张银行卡,获利3000余元,总计流入金额20余万元,涉及全国30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由于刘某的银行卡用于支付结算,金额达20万元以上,已经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诉标准。该案已提起公诉,进一步审理中,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温馨提示:请不要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银行卡,勿贪图一时利益而坠入犯罪的深渊。加强防范意识,警惕受到电信诈骗,也警惕成为电信诈骗的帮手。(拟文:鄂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