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不和发生口角 一时冲突酿成大祸
一时冲动持刀伤人酿悲剧,终受法律制裁。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提起公诉。
王某驾驶电动车搭载朋友刘某某来到本市西郊被害人李某经营的鱼摊买鱼时,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后王某一时冲动捡起李某摊位的杀鱼刀,将李某腹部捅伤,后驾驶电动车逃离现场,并在逃离现场时将刀具丢弃,李某随即报警。经鉴定:被害人李某身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检察官在此提醒:在日常生活中,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在遇到矛盾时,切忌一时冲动出口伤人甚至拳脚相加,应先心平气和协商问题解决之法,必要时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协调处理,切莫因一时冲动让悲剧上演。(拟文: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