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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损毁他人车辆被起诉

发布时间: 2020-03-23

男子醉酒损毁他人车辆被起诉

 

酒能助兴,也能误事,甚至获刑。近日,莲湖区检察院对陈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提起公诉,陈某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201911 30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某和其朋友酒后乘坐夜班司机何师傅驾驶的出租车,当车到达目的地南二环一酒店门前,陈某二人不肯下车,何师傅遂打开车门劝后排座位的陈某朋友下车,陈某趁机从副驾驶座位坐到驾驶位,驾驶车辆行驶一段后弃车逃离,造成车辆后挡风玻璃、手刹及车身右侧损坏,何师傅随即报案。同日9时许,陈某被抓获。经核实,车损费用为人民币3302元,陈某家属积极赔偿了车主所有经济损失并取得车主谅解。 

犯罪嫌疑人陈某酒后任意占用并损毁他人车辆,损失价值二千元以上,已经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陈某在酒醒后一直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荒唐的行为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消极的影响表示悔恨不已。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目前尚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要严于律己,若因喝酒不能自制无事生非,随意滋事而走上犯罪道路则错之千里、追悔莫及。(拟稿:李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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