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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 2019-02-14

1210日下午,莲湖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大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抓好贯彻落实作出研究部署。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洁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洁检察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阐述了我们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贯方针,充分体现党中央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制经济的鲜明态度,对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李洁检察长要求,全院各内设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起检察责任,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各内设机构要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学深学透,领会好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树立全新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要在履行打击犯罪职责,依法开展逮捕、公诉、侦查等工作时,特别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要充分行使法律监督权,维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针对公安执法和法院审判,用好立案监督、纠正违法行为、纠正审判违法活动等监督手段,对发现的涉及民营企业的冤假错案,要大胆使用法律监督权,维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支持和保护。(拟文:李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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