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3月26日在西安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24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高质效办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筑牢政治忠诚,夯实检察履职思想根基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在西安落地落实。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政治轮训。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56项。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专题听取全市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两级院向党委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全覆盖。
(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开展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组织“以案促改”、庭审观摩等活动,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化落实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协同工作办法,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971件。以“检务+政务”的方式,持续开展内部沉浸式督察,让过硬纪律作风成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
(三)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常态化开展政治与业务同堂培训,深化重大案件办理政治与业务双督导机制。以打造西安检察品牌矩阵为载体,持续强化38个品牌的引领、示范和聚合效应,市院“检耀丝路”、鄠邑院“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 守护秦岭宁静和谐美丽”品牌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二、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聚焦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两行动、两措施”,以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995人,提起公诉9119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与市公安局、国安局等建立协作机制,莲湖院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34人,配合做好中央督导工作。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涉毒犯罪,起诉376人,有力震慑犯罪、维护稳定。
(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30人,办理侵犯京东、比亚迪、隆基绿能等企业权益案件127件,监督清理涉企挂案212件,开展“空壳公司”打击治理等专项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67人。与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等部门建立机制,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雁塔院“护企雁”入选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鄠邑院“机制+清单”护企模式被中央政法委推广。周至院在重点果林企业设立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
(三)依法保障西安“双中心”建设。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6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500万余元。牵头成立国家“双中心”城市知识产权检察协同保护联盟。推进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在64个重点园区、创新企业设立工作站、联系点,发布第二批知识产权检察重点联系企业和核心技术保护“双名录”,该项工作入选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典型案例。碑林、雁塔、长安院办理的3起案件入选全省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四)助力中央法务区建设。办理涉外案件54件。实体化运行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暨省市检察服务中心,承办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工作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讨会,1项课题获最高检立项,102批次2068人次参访交流,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入驻检察研究基地,联合创办《“一带一路”法律月报》,为涉外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承接塔吉克斯坦检察官研修团来西安研学任务,赴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司法交流,助力中央法务区扬帆起航和全市开放发展。
(五)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力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324件。参与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被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表彰为表现突出集体。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基层行”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铁路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划协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协同司法保护。蓝田院督促整治违法堆放洞渣、灞桥院督促保护景观林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六)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8人,已起诉116人。深化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作用,对1名原省部级和1名原厅级干部提起公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阎良院办理的薛某某行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市院自主研发的职务犯罪备案审查及数据分析系统被最高检推广。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犯罪6人,行使机动侦查权立案侦查5人。
三、践行司法为民,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一)依法化解涉检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群众信访8462件,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检察职能基层“双进”,延伸服务触角,立办案件426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28件746人,发放救助金585万余元,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0份。市院“多网合一、检网融合”化解矛盾工作法、长安院“一体双进三报到”检网融合解纷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二)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聚焦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开展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147件,高陵院办理的1起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586人,起诉非法集资类犯罪141人。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追赃挽损56万余元。协同推进冬季供热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供气供暖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34件。阎良院开展公共场所除颤器配置使用专项监督,被央视专题报道。
(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93人,市院和灞桥院办理的王某某家暴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致两名未成年子女重伤,依法被判处死缓,该案入选最高检反家暴典型案例。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涉罪未成年人515人,附条件不起诉151人。发挥“长安花”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实践中心作用,325名检察官担任347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心理工作站,设立11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82场,与相关部门开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等工作,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四)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深化“稳就业、治欠薪”专项监督,追索欠薪594万余元。两级院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未央院与四部门共同创建“五指成拳”推动劳动争议化解效能“成熟倍增”机制,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市院办理的胡某林与某劳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提请抗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
(五)为特定群体纾困解忧。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民政部门督促6家养老机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设立10个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对权益受损但维权困难的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202件。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灞桥院针对“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中的权益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依法保障“外嫁女”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权。办理无障碍建设领域公益诉讼43件,精准保障更多群体生产生活需求。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协作机制,办理涉军公益诉讼18件,共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强化法律监督,协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在加强配合、制约中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一)协同发挥法治监督作用。与公安、国安、海关等机关持续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协同落实重点工作、研判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06件,监督立案69件、撤案68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86件,莲湖院办理的1起开设赌场监督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纠正“减假暂”、刑罚执行和监管行为1671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7件。对审判、民事和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45件。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专项监督,对2285件执行案件开展评查,制发检察建议136件。开展“清朗行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2件。坚持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各类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78件,不予支持监督申请337件。
(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公共安全等15个法定领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142件,立案1087件,发出检察建议93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积极拓展“检察+”工作格局,与市审计局、住建局、文物局等建立协作机制,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陕西科技大学等专家持续壮大“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临潼院设立兵马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示范基地,办理的某公司“走进大秦展览馆”侵犯商标案,以公益诉讼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三)完善监督衔接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西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围绕39个方面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协作配合。贯彻落实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市政协办公厅建立政协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8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691人,共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推进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践行“三个善于”,遵循事实依据,强化程序规范,注重释法说理,努力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中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检察工作机制现代化,提档扩能“一平台十中心三基地”,构建检察侦查工作机制列入全省试点。推进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统一调配全市检察资源,吸纳32名相关领域专家,组建14支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专业化办案团队,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
(五)筹建设立西咸新区检察院。以法治一体化服务西咸一体化发展,在各级大力支持下,成功获批、设立西咸新区检察院,2024年12月19日正式挂牌,成为全省首家服务国家级新区检察院。紧盯“打造国家级新区示范检察院”目标,稳步推进理顺管辖、规范业务、构建机制、磨合队伍等工作,与执法司法机关进一步统一案件办理程序、证据标准,目前已办理审查逮捕、减刑假释监督等案件239件,服务西咸新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五、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改革思维推进检察机关创新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提升队伍素能。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培养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组织开展各类培训4070人次,与西北政法大学新建检校合作基地3个,国家检察官学院在西安设立境外执法人员来华研修教学点。13人获全国、全省业务竞赛标兵和能手,117篇调研文章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
(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院班子和队伍建设,配合区县党委调整基层院领导班子11人,为基层院招录选调38人、补充员额检察官20人。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建立检察业务案件质量管理中心,促进高质效办案。以“一院一品”创建为抓手,加强对下指导,建立健全对口联系基层院和“四下基层”制度。
(三)推进数字赋能。与市数据局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沟通协调相关数据,为数字检察办案夯实数据基础。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1156件,发出检察建议42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20件。未央院搭建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模型在全国数字检察平台推广,与长安院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模型推广、应用优胜检察院。新城院数字检察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类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四)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0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监督活动737人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件,邀请参与检务活动221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选派听证员2116人次,听证案件847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1348人次,参与履职办案879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布案件程序和重要信息15167条,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综合排名全国较大的市级检察院第二名。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4759件,占全省案件总量26.5%。与2023年相比,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依程序办案从69.64%下降为65.68%,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依职权办案从30.36%上升为34.32%,检察履职更加积极主动;全市检察系统满意率达到98.16%,同比增幅0.07%;批捕人数、提起公诉人数双下降10%以上,社会总体犯罪率呈下降趋势,社会治理的司法效果更加凸显。市院获评全省检察工作优秀单位,全市检察机关荣获省级以上集体荣誉58项、个人荣誉49项,9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有关工作受到11次批示肯定。一年来,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让我们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坚定前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让我们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忠诚履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让我们司法办案的工作始终有底气、接地气。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仍需深化;二是以“三个善于”理念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仍需深化;三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需深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24字”工作举措,以更好更实的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推进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以高质效办案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八场硬仗”、“深化六个改革”等部署安排,进一步找准找实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优服务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文化兴市战略,精准务实开展“两行动、两措施”,依法保障西安“双中心”和中央法务区建设,做深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切实以法治之力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
三是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履行监督办案、诉讼办案、治理办案职责,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协同健全检察权与监察权、侦查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扛牢“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坚持“四大检察”协同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强改革精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坚持依法监督、规范办案,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主线,以“一平台十中心三基地”为依托,健全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加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贡献更优更强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