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7日在西安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民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细化措施,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一)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三个没有变”要求,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13条措施,组织两级院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细致的检察服务,依法起诉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侵犯企业利益犯罪55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开展涉民营企业家立案监督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审查17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1人,不捕5人、不诉8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为民营经济营造规范的金融秩序,起诉非吸、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351人。市院办理的杨某非法经营不起诉案、未央院办理的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批捕案,积极引导涉案企业和人员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入选全省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二)助力全市创新创业发展。围绕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等重大改革举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和科技人员创新收益,起诉侵犯各类企业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1件18人,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类犯罪27件38人。
(三)保障民生民利和社会公益。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两法衔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监督立案6人,起诉38人,全市发出食药领域诉前检察建议80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市院办理的李某某非法经营药品案,任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被中央依法治国办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注重协同各方推进公益诉讼,与陕甘两省六市检察院会签《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36件,起诉13件,发出检察建议1114份,其中针对秦岭生态保护发出检察建议104份。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污染水域4058亩、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3万余平方米、清除垃圾4.5万余立方米、关停污染企业4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四)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重拳打击涉农涉贫领域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市场、侵吞集体资产等黑恶势力犯罪,先后办理马安桥、高建民等黑恶案件,有力维护农村稳定发展。开展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1人,帮助568名农民工讨回薪酬641.9万元。发挥检察扶贫特色,为因案致贫返贫群众提供司法救助47人,发放救助金48.5万。扎实做好市院对蓝田县唐付村脱贫帮扶工作。
二、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依法治市有关任务,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安”“法治西安”。
(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办案力度,建立6个指导组和28个办案组共104名检察官组成的专业化团队,领导带头出庭公诉,开通办案“绿色通道”,批捕788人,起诉604人,先后办理关永锋等37人、李梁等48人涉黑,余定鹏等36人涉恶集团等重大案件。坚决整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翻查起底案件12435件,摸排涉黑恶线索29条。强化办案质效,坚持深挖彻查,对涉黑恶犯罪追捕107人、追诉16人,发出纠违通知书16件。坚持“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57人,监督撤案1人。聚焦“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141条;专项监督涉黑恶财产刑交付执行情况,发出纠违通知和检察建议12件,均被法院采纳并立案执行。
(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依法批捕9254人、起诉11884人,同比分别上升29.2%和16.6%。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邪教组织犯罪,起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全能神”等犯罪33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起诉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282人,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2183人。先后办理“9•17”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5•06”精神传销案,杜某某等7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等重大刑事案件。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设立20家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督促公安机关立案36件42人、撤案54件71人,追捕105人、追诉87人。强化民事虚假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进司法诚信体系建设,受理民事行政裁判、审判行为违法及执行监督案件1477件,提请、提出抗诉51件,发出检察建议885件,法院采纳847件。市院提请抗诉的市国土局与某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雁塔院办理的某实业公司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被最高检作为第14批指导性案例发布。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20人,采纳599人;长安院办理的薛某、阎良院办理的曹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发现不当并提出纠正意见402件。组织开展对曲江监狱等5个监管场所的巡回检察,发出纠违通知和检察建议27份。对183人次的特赦提请和裁定实施法律监督。市院办理的郭某某、李某某久押不决监督案,临潼院办理的孙某社区矫正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
(四)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监检协调对接机制,与市监察委、市法院会签《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协调配合实施办法》,全年审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和省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99件132人,提起公诉77件109人,依法起诉省卫计委原党组书记胡志强和“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系列案。依法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未央院侦办的任某玩忽职守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
三、依托司法办案,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防范违法犯罪、防控各类风险,着力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工作。
(一)做实做细涉检信访工作。制定“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28条办法,全年受理群众来信919件,除匿名无法答复和重复件外,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检察长定期接访等工作,受理群众信访2940件12700余人次,检察长、律师接待650余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3件,发放救助金188.55万元。
(二)着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坚持惩戒与挽救相结合,批捕411人,起诉366人;不捕112人、不诉 20人。认真贯彻省、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精神,在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了1个月的专项督导,检查学校753所,发现问题231个,发出检察建议156份,督促建章立制20余项。全市212名检察官担任8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建立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11个,组织模拟法庭6次,开展法治宣传150余次。新城院办理的一起培训机构老师猥亵儿童案,推动发出“从业禁止令”。
(三)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注重规范性,细化检察建议拟定制发、送达方式、回函备案等环节。增强严肃性,创新出台公开宣告规定,督促检察建议落实回复。强化专业性,在司法办案的基础上,帮助相关单位防范风险、建章立制。全市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306份,书面送达2081份,宣告送达225份,回复率98.4%,采纳率99.6%。3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案件”。
(四)大力推行检务公开。落实司法便民措施,搭建电话、网站、微信咨询预约服务平台,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4561人次,受理预约申请346件。严格落实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公布程序性信息18174条、法律文书282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204条。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一是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通知》要求,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布局。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做好员额检察官择优选升,15人晋升二级高级检察官,24人晋升三级高级检察官。全市招录375名聘任制书记员,实现员额检察官与书记员1:1配备标准。二是构建检察办案新模式。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建立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主的主办检察官办案组62个,以办理普通案件为主的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693个。推行“简案快办”模式,两级院办理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081件,适用速裁程序案件2569件。三是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切实承担检察主导责任,起诉审结1277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770人,适用率76.5%,适用人数同比上升32.2%,位居全省前列。增强量刑建议精准性,向法院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333人。莲湖院制式电子化审查报告、未央院“三集中”办案、碑林院“一站式到庭”等模式被省检察院推广。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自觉把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西安市检察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市人大开展“涉商法制保障工作”专项监督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三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两级院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59次,邀请96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普通劳动者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紧密联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四个万家”活动,收集反馈意见建议170条并扎实整改,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促进、双提高。二是强化素能建设。制定《2019年度人才培养计划》,举办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羁押必要性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等培训26期。围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人才培养等主题,市院组织召开10期“追赶超越”推进会,有效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三是坚持从严治检。集中开展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三个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整改6个方面11项问题。对6家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督促基层院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四是讲好检察故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大主题宣传”活动,“西安检察”新媒体累计发布信息18138条;5期《苏大强漫画普法小故事》扫黑除恶专题微博,阅读量超18万余次。市院及14家基层院均被最高检、检察日报联合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市院被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评为首届“丝路奖”公信力单位,市院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官方微博、阎良院“头条号”分别荣获“全国检察系统20强”。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获评“全国检察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省以上集体荣誉10项,获评“中国好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个人”“全国检察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陕西省最美档案人”等省以上个人荣誉24项,17项工作经验和做法被上级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存在短板弱项。二是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尚未成熟定型,司法办案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检察监督能力还不强,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市委和省院决策部署,服务发展大局,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改革创新,建设过硬队伍,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地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条例》,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是服务保障西安发展大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贯彻“五项”要求,紧盯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查办民生领域犯罪、守护生态环境等方面主动作为、细化措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产品。四是协调发展“四大检察”职能。围绕“铸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抓好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惩治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等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涉食品安全、生态环境、野生动物和文物遗址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五是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按照市委高质量推进市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有关要求,着力做好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彰显检察担当。六是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在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建设上持续发力,驰而不息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专业素养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时刻铭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履职,扎实工作,勇于担当,为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