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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发布时间: 2019-02-19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西安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中心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打造检察铁军,扎实推进“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追赶超越,切实强化检察服务保障

认真贯彻市委“追赶超越奋进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招商项目落地年”部署,以务实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司法保障。一是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展“亲商助企”、“五进五问五提升”活动,制定保障营商环境23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3条意见。批捕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9644人、起诉464737人,批捕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165261人、起诉163290人,批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犯罪1120人、起诉1528人,先后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贷款诈骗案、利用跨境电商走私普通货物案等重大案件,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打击涉税犯罪先进集体”二是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结合检察职能,制定《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方案》《惩治金融犯罪和防范金融风险实施意见》。开展专项矛盾摸排6次,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50206人、起诉168269人。市检察院按照“一标准、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从产业扶持、基础设施、基层党建和智力扶贫等方面,对蓝田县湖镇唐付村实施精准扶贫。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地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3656人、起诉1216人。市检察院和6家基层院成立工作专班,全程为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提供法律服务,办理相关案件1317人。三是依法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紧盯地沟油、病猪肉、非法疫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行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327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17人,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3238人、起诉2429人。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12人、起诉1216人,帮助168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280余万元。四是深入推进“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通过开展“体验式”调研,转变工作理念,细化便民措施,制定《贯彻落实“马上就办和办就办好”若干规定细则》,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和使用,构建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受理来信311件,接待群众来访291811693人,安排律师接待122310人,安排检察长接待145379人。

二、聚力平安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争创“平安鼎”为抓手,充分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积极建设“平安西安”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162人、起诉10193人,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3239人、起诉3560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人数的45.2%34.9%。集中力量从严从快办理“302公交车”杀人案、414”抢劫案、“330”网络黑客盗窃虚拟货币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由两级院检察长任组长的14个领导小组;整合两级院办案力量,建立由5个指导组和19个办案组组成的捕诉一体办案团队,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化力量建设。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制定《西安市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指南》,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公诉部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指引》等文件。三是强化研判督导,建立“绿色通道”,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优先受理、及时分流、快捕快诉;落实“一挂五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作用,及时召开案件协调研讨会,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创平安、守护公正助发展”主题宣传,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犯罪99336人、起诉23172人。办理的杨某某涉恶团伙组织残疾人乞讨案,被最高检、正义网、省电视台报道,全国扫黑办和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交流经验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矛盾化解与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协调帮扶、善后延续的“1+4”多元化救助机制,受理申诉案件49件,提出司法救助意见69件,发放救助金74.4万余元,把防控风险、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二是扎实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市检察院制定《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规定》,建成规范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室,全市两级院开展宣告66次,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452份,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惩防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受理审查逮捕324人、不批捕100人;受理审查起诉296人、不起诉22人。两级院检察长受聘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讲授法治课等活动300余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紧紧围绕“法治西安”建设,履行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创建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品牌,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设立36个驻派出所或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入所巡查1600余次,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94件,监督立案15件、撤案20件,纠正漏捕35人,发出纠违通知书23份;践行“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651人、不起诉670人。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追加起诉345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和提出抗诉27件,法院改判6件。市检察院办理的于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案,周至县院办理的李某某抢劫案获评全省刑事抗诉精品案件。三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34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9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847件,采纳729件。两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最高检精品案件,两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加强民事行政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336件,同比上升40.8%。一是着力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法院改判5件,对37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于某人身损害赔偿案,法院再审后由1万元改判120余万元。二是深入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针对执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41件,法院采纳343件,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地产公司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获评全省“民事执行专项活动优秀案件”;积极推动解决“执行难”,与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实施细则》,批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2323人、起诉1517人。三是坚持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提出监督检察建议211件,法院采纳105件,采纳率为49.8%

(三)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市检察院专题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支持公益诉讼的决议。全市10家基层院辖区党委、政府也出台了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协作配合和线索移送制度。全市两级院提起公益诉讼24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复垦占用耕地1182.44亩,关闭非法采矿采砂场和污染源20个,清除违法堆放垃圾3759.5吨,督促收回被欠缴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出让金、国家农机补贴等资金4600余万元,1起案件入选陕西环保六大典型案例。

(四)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严格执行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对审判程序及案件实体的监督。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7次,检法两院沟通协调制度进一步完善,维护司法公正合力进一步增强。

四、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落实中省市各项司法改革任务。一是完成向监察委员会“两反”职能和人员转隶,完善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等纪法衔接程序,批捕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4557人、起诉6484人。二是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本着“精简、务实、效能和管理扁平化、专业化”原则,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为111室。三是积极探索捕诉一体改革,指导长安区院去年4月率先试点,去年12月在全市推开,市检察院建立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专业化捕诉一体办案组。四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新型办案机制和团队,市检察院建立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85个、检察官办案组24个。两级院入额领导带头办案3419件,其中市院103件。五是在全省率先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与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西安市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意见》,适用从宽制度办案6523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70.2%,为去年10月全省全面开展积累了经验。六是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智慧侦监平台、远程提审、智能语音录入系统应用逐步深入,省检察院召开智慧侦监现场会推广市检察院工作经验。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围绕“西安铁军”标准,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轮训,制定《加强市检察院党组班子团结奋斗规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意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提升检察业务素质。以办案能力和质量为核心,强化业务学练赛,13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称号。三是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每月围绕一个主题举办“追赶超越”推进会,筑牢检察干警“见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的意识。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影响,落实对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举措,引为镜鉴,警钟长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级传导压力。对碑林、灞桥和沙坡3个基层院开展巡察,对未央和周至2个基层院开展巡察“回头看”五是加大调研宣传力度。班子成员带队赴先进地区检察院开展调研学习20余次,全市检察机关在新媒体发表稿件7000余篇,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

六、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法律监督职权

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检察院党组向市委专题报告党建工作、党组工作和推进公益诉讼情况,定期向市委汇报规范市场秩序、服务民营经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度重视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市人大报告执行《刑事诉讼法》、推进公益诉讼、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等情况,两级院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交办案件15件,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249人;全市两级院通过检察开放日、登门走访等形式,联系西安地区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12人次,市检察院被市人大授予“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加强检务信息公开,两级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891条、法律文书7723份、重要案件信息3171条,“西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49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最具传播力奖”。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获得最高检和省级表彰的先进集体40项,20名干警受到省以上表彰,特别是李瑞霖同志徒手夺刀、叶飞同志忘我工作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王永康书记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分别作出学习决定。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临潼区院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模范检察院”,长安区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队伍中高素质、领军型人才短缺,岗位学练赛的层次不够高,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力度和实效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司改后新的办案单元和机制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三是执法办案中还存在一些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研究解决,补齐工作短板。

2019年检察工作任务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思路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强化检察监督,推进检察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打造检察铁军,为全市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二是服务保障经济建设。继续抓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以及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两级院检察长亲自部署、专案指挥和一线督导,加强公检法监的协作配合,着力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四是积极争创“平安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确保“平安鼎”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五是加强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从严惩治涉秦岭北麓和渭河湿地生态环境以及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犯罪。六是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七是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组织好业务学练赛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的“五种能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倍感责任重大。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努力为大西安加速追赶超越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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