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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之路】新城检察:聚焦“四维” 把握“四性” 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24-04-08
01

把握“统筹性” 

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理念现代化 

  

一是统筹政治与业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既“从政治上着眼”,又“从法治上着力”,确保检察业务管理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运行。二是统筹管理与指导。加强对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研究学习,正确把握司法适用规则;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妥处案件;针对业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三是统筹办案与管案。坚决克服“重办理、轻管理”思想,办案部门要自我管理、接受管理,在案件办理的“前段”绷紧规范之弦,案管部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业务管理的“后端”兜底案件质效。四是统筹管案与管人。既要管好办案活动,也要管好办案的人,既要管好检察官,也要管好检察辅助人员,结合业务管理与干部管理,让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02 

把握“规范性” 

推进检察业务管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规范案例指导。要强化案例意识,以检委会集体学习指导性案例为牵引,以部门会研究和个人自学为补充,引导全体办案人员自觉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正确把握办案标准与法律适用,促进规范司法。二是规范案件管理。案管部门要发挥发挥业务管理“枢纽”作用,一方面,要聚焦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准确把握指标背后的价值导向,做好业务数据分析和案件研判,及时发现业务运行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研提对策、改进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充分发挥个案评查、流程监控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精准发现和纠正具体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规范外部监督。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也要勇于接受监督,外部监督是提升案件办理与管理质效的重要因素,要健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制度,深化检察听证工作,探索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工作,常态化做好案件信息公开与律师服务工作,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03 

把握“协同性” 

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机制现代化 

  

  

检察业务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全体检察人员正确认识自身职能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推进工作。一是检察长和检委会要发挥统领作用,作为检察长,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作用,带领检委会对重大业务工作做好决策、指导和监督。二是办案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能动创新履职,自觉树立管理意识,既向办案要质效,也向管理要质效。三是案管部门要发挥枢纽作用,作为专门管理部门,要统筹好数据统计、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工作,强化数字化管理效能叠加释放,以高质效案件管理助推高质效案件办理。四是政治部、办公室等综合部门要发挥协同作用,从政工人事、检务督察、检务保障、档案管理等方面,为业务管理提供充分保障。 

  

  

  

04 

把握“专业性” 

推进检察业务管理能力现代化 

  

  

一方面,要加强案件管理专门化人才培养。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离不开素质能力过硬的检察队伍,检察业务管理作为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高水平专业人才作为成事之基石。要持续关注案管岗位人员配备,及时补充优秀干部,同时,要积极开展同堂培训、轮岗学习、业务竞赛等活动,培养后备人才。另一方面,要强化大数据赋能业务管理。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依托,紧紧围绕“三大监督”“四大服务”做好技术保障,树立科学、智能、现代化管理理念。加强检企校合作,邀请专家到院进行专题授课,强化数字检察人才培养;发掘院内技术人才潜能,依托我院数字检察研学班,组建专业化团队;高效利用外包服务团队,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其专业技能,解决数字检察工作中技术性较强的软件研发、数据分析工作,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数字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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