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漪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六字诀”公益诉讼监督新模式,不断拓宽公益诉讼监督案件范围,以能动履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专”字着力,锤炼团队“专业化”。灞桥院主动调研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人员结构现状,深入分析公益诉讼力量较薄弱的深层次原因,统筹各业务条线人员均衡配置问题,将刑事检察等部门骨干力量充实到公益诉讼队伍。同时,针对检察官独立办案时存在的重要证据无法及时固定、多个证人可能出现串供、办案进度慢、效率低等问题弊端,深化落实检察业务融合发展理念,优化办案力量结构,科学合理业务分工,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努力提升案件侦办效率和整体办案质效。
二是“智”字引领,线索发现“广镜头”。灞桥院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监督线索发现难的问题,采用“互联网+人工筛查”广罗线索,从华商头条、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海量网络信息中获取案件线索,通过人工筛查过滤发现可疑案件监督线索,如办理的滋水公园铁艺架倒塌致伤2名儿童案、浐河雨污混排污染环境案,柳亭路井盖连续被盗引发公共安全隐患等线索都是在互联网上搜集发现的案件线索,今年部分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案件线索则来源法律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网站。采取从“小切口”入手发现“大问题”,扎实办好上级交办案件线索,如最高检、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向我院交办的污水处理厂污泥违规处置等系列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案件线索,以交办线索为切入点,自行摸排国土国财等传统领域隐蔽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每案必查、现场勘察走访、定期研判,善用“广角镜”,开展全方位调查取证,积极发现公益诉讼监督问题,如在调查某污水处理厂过程中发现了政府违规采购、企业冒用排污许可证、运营企业违规转包等多个问题,在对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线索进行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了3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三是“勇”字当头,工作敢啃“硬骨头”。灞桥院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监督中遇到的拒绝配合调查、推诿扯皮、拒收检察建议、整改过程敷衍了事等棘手问题,深刻反思行政机关自觉接受执法监督意识不强,用检察办案开展监督的刚性不足等原因,牢固树立办大案、要案、难案,就要不怕得罪人,敢啃“硬骨头”的公益诉讼监督理念,结合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线索,办理某水库附近存在违规倾倒大量垃圾毁坏林地、偷埋骨灰监督案件,对发现区城管、资规、民政、秦保、生态环境、街办等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后4个月仍未开展整改问题进行立案,组织召开职能部门圆桌会议,厘清整改责任,清运建筑垃圾3000余吨,回填种植土栽种绿植,设立护栏、安装8处监控,10天内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以“我管”促“都管”。
四是“民”字在心,回应群众“新期待”。灞桥院聚焦民生问题,通过办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案”,提升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办理了被都市快报报道多家媒体转载的柳亭路井盖持续被盗引发公共安全隐患的案件,组织残疾人志愿者在城市道路、客运站、商超、行政中心、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展无障碍亲历性体验,跟踪近期华商头条报道的卤制品添加卡拉胶未在商品包装上进行标识等问题开展监督,紧盯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普法小课堂”视频宣讲等方式,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众参与度。
五是“新”字引领,能动解决“新问题”。灞桥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磋商、听证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联合听证”、整改效果现场听证会等办案模式,针对侦办窨井盖系列案件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未对盗窃井盖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仅以未达到盗窃罪2000元立案标准为由以治安案件处理的问题,刑事检察部门主动开展立案监督。针对案件涉及行政机关履职不力、公安机关久侦不决等倾向性问题,及时召开公益诉讼暨刑事检察联合听证会。针对办理的无障碍系列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多方面代表,在案件现场召开听证会,通过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整改落实。
六是“优”字助力,打造“灞桥”品牌。灞桥院坚持把典型案例和品牌打造作为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的“晴雨表”,针对柳亭路井篦连续被盗引发公共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发现的涉及刑事检察、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问题,主动向上级院汇报请示,寻求业务指导和帮助,全省第一家开展检察职能融合听证。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工作要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轨同向、同频共振的要求,找准检察机关专项活动和本地区中心工作的“交点”,全面培育服务保障十四运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打造公益诉讼“灞桥”品牌。
[责任编辑:朱根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