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西安市检察院召开“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要求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之际,两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蔬菜、水果、肉类等农产品等食品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效率和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权益。
新城区
9月29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兴坊和益田假日广场美食街区进行了检查,实地查看了街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的证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状况,餐(饮)具洗消、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工作;对朝阳门华润万家超市的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农产品快速检测等进行了检查。新城区检察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查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
莲湖区
9月27日,莲湖区检察院与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座谈并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完善相互协作机制。在办理餐饮食品安全案件过程中,应当互相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二是健全学习交流机制。可以互邀对方参加业务培训和研讨等活动,共同提升食品安全履职能力。三是建立联合宣传机制。双方应当加强制度规范、典型案件、经验做法等的宣传推广,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参与热情。9月28日,该院干警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围绕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产品是否明确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食品是否按照条件储存等情况分别对农贸市场内的蔬菜、水果、肉类经营等进行了检查。随后监管人员对饭店、糕点店等商户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单位人员的健康证等是否齐全以及公示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给出了整改方案,要求相关商户及时进行整改。
未央区
9月28日,未央区检察院与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对辖区一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抽查。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市场的检测室,翻阅相关材料,随后对市场内的生产经营点进行抽查,重点对牛肉、羊肉、猪肉、预售蔬菜、大棚蔬菜、贩卖摊点进行监督检查。围绕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证件、食品标识标签、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生鲜肉“两证两章”等进行了细致检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
雁塔区
9月26日,雁塔区检察院将 “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监督活动与“护航十四运”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相结合,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进行了座谈,主要就高新区大型餐饮酒店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为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食品领域重大风险,下一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将邀请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走访、联合检查等方式,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灞桥区
9月29日,灞桥区检察院联合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前往华阳城、永辉超市、盒马鲜生等大型商超、餐饮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蔬果、生鲜、乳饮、肉蛋、米面粮油、白酒、化妆品等消费食品为监督重点,重点检查了上述食品进货来源、储存条件、食品标签标识、质检体系、生产日期、保质期、进口检验检疫证明、到期食品去向及化妆产品批准文号、标识标签等内容,实地查看了蔬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台账、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冷鲜肉、冷链食品、即时食品、蔬果等热销产品安全监管。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长安区
9月30日,长安区检察院与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斗门市场监管所、郭杜市场监管所联合开展“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双方首先进行了座谈,长安区检察院与市场监管所对于执法工作实效、食品安全状况、商户营商环境、消费者投诉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新做法进行有益探索。会后两部门人员实地走访了昆明池景区餐饮单位、生鲜超市、餐馆等,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厨房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储存、加工制造等工作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检查的过程中,长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及郭杜(沣东)派驻检察室干警进行了现场跟进监督。
临潼区
10月4日、5日,临潼区检察院与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对西安饭庄、回坊大牌档、华清池广场、秦兵马俑旅游区等八处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检查,检查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材是否超期,餐余垃圾是否分类处理,并对检查中发现食品摆放不规范问题当场予以指出改正。
阎良区
9月29日,阎良区检察院由主管检察长带队前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座谈,针对双节期间的检查安排、日常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并在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人员的配合下,先后前往超市、农贸市场进行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舒心。
高陵区
为护航十四运,保证节假日及日常食品安全,9月30日上午,高陵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走访了区启明菜市场、好又多超市、五花肉网红店、花旗甜品店等食品经营场所,重点检查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生产经营资质、食品进货渠道、食品生产流程、肉类食品制作环境、冷冻食品卫生状况等内容。该院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省组委会、市执委会对十四运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切实消除食源性安全隐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鄠邑区
10月5日、6日,鄠邑区检察院和鄠邑区市场监管局就保证食品安全召开了座谈会,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对许家河农贸市场、城北农贸市场、人人家超市等6处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检查,检查销售水产品及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食材是否超期,并对检查中发现食品排摆放不规范问题当场予以指出改正。
蓝田县
蓝田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保障游客国庆及日常食品安全,对辖区内的白鹿原影视城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对白鹿原影视城景区内的美食街区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实地查看了街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的证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情况,餐具洗消、废弃物处置等方面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且进行详细记录,要求相关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周至县
周至县检察院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先后前往超市、饭店、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在超市,查看食品的来源渠道是否正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超限量、食品生产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在饭店,查看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是否过期、是否按照规定定期做核酸检测、食品来源渠道是否正规、后厨卫生环境是否整洁、材料摆放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在农贸市场,查看是否存在销售含有违禁农药蔬菜、肉类;是否销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的食品;销售的蔬菜、肉类来源渠道是否正规、熟食是否在保质期内等违法行为。
“爱国为民 保食安”
开展“爱国为民 保食安”活动是西安市检察机关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落细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的依法履职和执法规范程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西安市检察机关继续秉承“食品安全无小事”的原则,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