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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专题研究部署“三有”争创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3-05

33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三有”争创活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民生同志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院《关于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民生对扎实开展“三有”争创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民生指出,要准确理解“有进步”,大力提升核心业务数据质量,实现各项指标数据每月、每季、每年“有进步”。要参照省院量化指标项目,梳理确定本业务口量化指标项目,逐项明确纵向进步年度目标,细化分解每月、季度、半年达标任务。要准确理解“有站位”,聚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真正提升各项工作贡献度、影响力,争取在全国、全省横向“有站位”。在业务数据方面,按照全省业务条线排名领先(1名)、前列(2-3名),逐项确定站位目标。目前在全省领先的指标要稳固保持优势,处于前列的指标要争取领先,处于中等、落后的指标要跨进前列、争取领先。在综合工作和专项工作方面,要突出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检察改革、信息化应用、队伍建设、党建融合等工作,争取更多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推广,更多工作被市委、省院和最高检肯定,更多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更多重大案件指定西安市检察机关来办理,更多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要准确理解“有品牌”,把现有的在全国、全省能挂上号、有影响的已有品牌继续抓出成效来,如精神文明创建、节能先进机关创建、文明接待室创建,还有检察新媒体宣传、检察信息工作。要对拟创建的品牌如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公益诉讼、未检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等下大力气抓出成果来,努力形成有品牌、有典型的西安检察特色工作集群。

 

张民生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把握“三有”争创活动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谋划推进,亲自抓落实,尤其是对核心业务数据要层层分解、压实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此次活动由党组整体推进谋划,两级院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每一名干警都要参与其中,全员抓好落实。争创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牵头,考核办全程参与,检务督察部负责具体督导。市院党组要每月召开专题研究会,各个部门要定期召开本业务条线推进会。要通过党组会、支部会、工作动员部署会等形式,深入思想发动,周密安排部署,迅速掀起“三有”争创活动热潮。要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拿出“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奋发姿态,保持“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危机意识,凝聚“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奋斗合力,即刻进入工作状态,扎实推进目标任务。

 

张民生要求,要定实目标任务,深入分析研判、全面梳理2020年工作,认真找准自身优势和弱项定位,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症结和制约瓶颈,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要聚焦推进纵向进步、提升横向站位、培塑特色品牌,把目标任务量化具体化,制定任务清单,夯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市院办公室要针对“三有”争创活动及时编发检察信息,全面反映争创活动工作情况。宣传处要充分利用官方媒体、自有媒体平台,加强主题策划,大力宣扬争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活动,用鲜活的榜样、身边的典型引领检察队伍自觉学习先进、积极争当先进。要加强督导考评。院领导要严格落实分片联系包抓机制,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调研督导。市院检务督察部要将“三有”争创目标任务纳入检务督察范围,督促两级院推动落实。考核办要把“三有”争创目标纳入对各部门、各基层院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各类人员业绩考评体系,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敷衍、措施不力、进步缓慢、弄虚作假的,视情与检务督察部门和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约谈、问责。

 

会后,市院办公室迅速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基层院和市院各内设机构立即行动,根据通知精神正在抓紧制定谋划各单位、各业务条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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