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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接受人大监督

发布时间: 2020-11-29

为了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20201124日,在高陵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柱军代表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

报告中,张柱军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制度,详细汇报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认真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至今,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共立案163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47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 7件,其他领域 33件;发出检察建议163份,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153份。2起破坏国土资源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公益诉讼,复垦和正在复垦因非法采砂、违章建筑而被占用的耕地24余亩;清除堆放的建筑、生活垃圾57余吨;督促人防部门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566.5409万元;关停和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店3家,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依法行政。

审议中,区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对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付出的努力及办案取得的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委员们指出,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开创性、探索性的工作,在公众认知、制度配套、能力建设等方面仍面临现实问题和困难,希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职能,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快推进美丽高陵和法治高陵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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