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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学生睡觉 男子盗窃大学宿舍财物被批捕

发布时间: 2020-10-28
     阳光明媚的早晨,有课的同学们早早来到教室开始学习,而此刻,男生宿舍走廊上,却出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他徘徊在楼道里,张望着每一间宿舍,等待一个机会······

 

案情·速递

人在宿舍 东西却丢了?

早上七点多,511宿舍的小周和小伟迅速起床收拾好,替还在睡觉的室友小昆掩上门,赶紧去上课了。

中午十二点多,小昆还在宿舍睡觉,迷迷糊糊中,小昆听到开锁的声音,哦,是室友上课回来了。小昆一卷被子,准备接着睡,小周却过来摇醒了他,并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

惊醒的小昆一看,自己枕边的手机、桌子上的电脑也不见了!究竟是谁偷走了宿舍的财物,还锁了门?

 

宿舍财物失踪之谜

早上,任某骑着共享单车来到某大学门口,跟着学生一起混进学校。

他来到一栋正在装修的宿舍楼下,想着装修人员混乱,偷东西容易得手,便进入宿舍楼逐层寻找作案的目标。

任某发现五楼有一间宿舍门没锁,里面有个学生在睡觉,便悄悄潜入宿舍里面,在拿走一部手机、两台电脑又帮忙锁了门后逃之夭夭。

之后,任某将手机和电脑以1300元的价格卖出,并将销赃所得全部挥霍,十多天后,犯罪嫌疑人任某被抓获归案。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目前,任某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温馨提示

校园空间虽然相对封闭,但还是要对自己的贵重财物妥善保管,提高防范意识,避免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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