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速递
人在宿舍 东西却丢了?
早上七点多,511宿舍的小周和小伟迅速起床收拾好,替还在睡觉的室友小昆掩上门,赶紧去上课了。
中午十二点多,小昆还在宿舍睡觉,迷迷糊糊中,小昆听到开锁的声音,哦,是室友上课回来了。小昆一卷被子,准备接着睡,小周却过来摇醒了他,并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
惊醒的小昆一看,自己枕边的手机、桌子上的电脑也不见了!究竟是谁偷走了宿舍的财物,还锁了门?
宿舍财物失踪之谜
早上,任某骑着共享单车来到某大学门口,跟着学生一起混进学校。
他来到一栋正在装修的宿舍楼下,想着装修人员混乱,偷东西容易得手,便进入宿舍楼逐层寻找作案的目标。
任某发现五楼有一间宿舍门没锁,里面有个学生在睡觉,便悄悄潜入宿舍里面,在拿走一部手机、两台电脑又“帮忙”锁了门后逃之夭夭。
之后,任某将手机和电脑以1300元的价格卖出,并将销赃所得全部挥霍,十多天后,犯罪嫌疑人任某被抓获归案。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目前,任某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