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7日,老黄骑自行车下班途经大庆路时,被一辆准备右转弯的小型轿车撞倒,当场死亡,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而肇事方小苏没有赔偿能力。
在村委会走访中,检察官向村干部详细询问小苏家庭成员和经济收入情况,村干部讲到:“小苏家有4口人,父母文化程度低,一直在村里务农,主要是种植小麦,今年收成还不好,有几亩苹果树,果子比较小,只能卖给果汁厂,基本没有什么收入。虽然他家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但也算我村的贫困户,处于贫困的边缘状态。”
近年来,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不断增多。莲湖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要求,遵循公正救助的原则,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