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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社区矫正法》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发布时间: 2020-06-28
      在《社区矫正法》即将实施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能力的要求,622日上午,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之后,该部负责人朱捷结合《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就下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做出了安排。

会上,朱捷首先组织该部干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九章内容进行逐一学习,并向大家讲解了新的社区矫正法与旧法的区别以及新法实施后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要求,并且就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重要性,杜绝社区矫正对象托管漏管,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特别需要注意在后续工作中要更加规范电子定位装置的使用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制度必须要严格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二是把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主线要继续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但要加强日常社区矫正资料的监督管理,更要按照工作安排,定期深入各司法所对监管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和水平,助力社区矫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区司法局、公安等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困难的阻力,切实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做细做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是建立好矫正人员信息台账要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信息情况,做好入矫人员信息建档工作和解矫人员信息变更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过此次学习,该部全体干警再一次认识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严格落实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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