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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丛生假自首 亲属包庇终获刑

发布时间: 2020-01-06

 

“车,到底是谁开的?”

小哲闷了半响抬起头,抠着自己的手指,欲言又止……

“是我妈开的。”小哲的声音已经小的自己都快听不到了。

根据现有证据表明:事故发生两分钟后监控显示是小哲驾驶该车返回了事发地。小哲辩称是母亲开车,将母亲放在了事发地不远处的路口。后经过调查,当时路过该路口的车辆司机均证实当时路口没有人,亦没有车辆上下人,所以小哲辩称“其母亲在撞人后驶离现场在路口下车,后由其驾车返回现场查看情况”并不成立。

小哲朋友小A和小B也能证实,在案发当晚,小哲曾告诉他们自己撞人了。小A和小B还特意去往小哲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其父母。

当小哲父母听到这个消息,第一反应是“这孩子怎么又出事了!”小哲并没有驾照,且在2017年底因抢劫罪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缓刑二年,目前儿子还在缓刑考验期呢!这时,小哲母亲杜某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替儿子“顶包”!随后小哲父母便去派出所上演了“自首”那一幕。

检察官看着这个少年,简单的告知已有的证据情况。小哲内心的“防线”崩塌了。他供述了自己独自驾车撞人,害怕撤销缓刑与新罪并罚,又与父母合谋掩盖其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真相水落石出,小哲似乎也如释重负了。

在提审小哲母亲杜某的时候,检察官看到杜某的左手还戴着骨折固定器。原来在 9月底骑电动车出了交通事故,手骨折了,而本案的发案时间是10月中旬,骨折了的手还怎么还能开车呢?

在得知小哲已经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后,杜某流泪了。这泪水也许是为了自己所犯的错了悔恨,也许是为了儿子一次次犯罪而伤心,也许是为了母子儿子都触犯了刑法而不值得。

本案中,杜某和丈夫老王在明知小哲开车撞人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儿子,仍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干扰司法办案,为小哲开脱,做了伪证,其两人的行为均涉嫌包庇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长安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小哲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小哲的父亲老王以涉嫌包庇罪批准逮捕。综合考虑到本案属亲人之间的相互包庇行为,杜某认罪认罚,家中还有两位七旬老人和未成年的小孩需要照顾等多方因素,长安检察院以杜某涉嫌包庇罪,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

法律是无情的,它要惩罚每一个犯罪的人,小哲和父亲犯了错要接受惩罚;法律也是温情的,自古就有“亲亲得相首匿”,一个家庭有人犯了错,但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惩处教育,最大限度让家庭得以存续,让法律最大的彰显他的温暖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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