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案卷时,心里对于小新的经历不禁感到惋惜,这个“天才”少年,竟让自己的聪明才智让毒品吞没了。
从小学习优异的小新,轻松的考上了西安当地一所很著名的理工类院校,计算机系毕业的他进入了很好的企业工作。在别人眼里“完美”的人生,小新却觉得很没意思。他辞职,考上事业单位做了一名“城管”。没多久,他又辞职了。这一天,在网上浏览兼职信息时,联系上了一个制造冰毒的QQ群。一开始小新只是好奇地窥探群友的聊天内容,后来在虚荣心和好奇心的驱使下,开始主动学习、互动交流制毒的方式方法,并邀请他的两个小伙伴小辉和小明一起制造冰毒,准备“有所作为”!
三人商定共同出资,由小新负责研制配方和销售,小辉和小明负责制造冰毒。确定合作后,小新在网上购买了原料和所需仪器,在小明租的房子内开始了制毒实验。通过群内交流和查阅相关文献,小新利用自己较好的学习能力不断尝试,改造配方,成功制出冰毒。小新将制造出来的冰毒,通过网络、面见、埋雷等方式完成毒品销售,为了拉拢生意他们还会适当送一些给买家。
经过公安部门核实,小新三人生产制作冰毒共净重200多克,最终三人均被人民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小新个人财产十万元,小辉、小明个人财产各八万元。
检察官普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首要分子的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天才”少年,没有获得美好的人生,却最后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他最好的青春年华。缺乏法律意识,把自己的才智用错了方向,最终难逃法网的惩罚,为一时快意赔上自己的青春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