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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机房UPS电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31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机房UPS电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机房UPS电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19-CS1159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569 

  联系人:刘英 

  联系方式:029-8613090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9F 

  电话:029-8621010080880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机房UPS电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2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111日至2019117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9F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备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10930分; 

  2、磋商时间:201911110930分; 

  3、磋商地点: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曾艳、冯丹 

  电话:029-86210100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未央支行 

  账号:账号:3700 0236 1920 0099 989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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