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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院全面落实《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1-21

2018111日,《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落实市政府倡议,展示健康西安、文明西安新形象,建设美丽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立即下发了《关于在市院办公区域全面禁烟的通知》,为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营造无烟、文明、健康的办公环境创造了先决条件。

为切实搞好控烟宣传工作,近日我院在院办公楼楼道、电梯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张贴了控烟宣传画,对《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进行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干警不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并要求各办公室、会议室禁止摆放香烟和烟灰缸,办公场所地面禁止有烟头。根据领导指示,在院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大厅等群众办事场所也张贴了控烟宣传画,要求以上部门在接待来访人员时,要主动提醒他人禁止吸烟。

检察机关开展控烟工作,不仅是对生命健康的尊重,更是带头尊法、守法的职责所在。下一步,全体检察干警要行动起来,争做控烟工作的宣传员和监督员,为把西安打造成无烟城市、健康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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