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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婉宁:铿锵玫瑰的“铁腕”与“柔情”

发布时间: 2022-07-21

  她是“铁案女检察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力,是办案上的“麻利姐”,是未成年人心中的“段大姐”……

  她叫段婉宁,今年49岁,是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查微析疑她是迎难而上的排头兵

  “细节是案件质量的生命线,把细节做到极致就是完美。”是她的人生信条,也是她办案的准则。 

  二十多年的从检生涯,段婉宁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工作思路、娴熟的办案技巧、犀利的论辩口才,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无一不体现出她的专业水平及对案件的深思熟虑、查微析疑的敬业精神。 

  在办理郑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面对村组地籍资料缺失,难以确定土地归属这一决定案件定性的难题。 

  她先后赴镇政府、土地、水利、区档案馆等单位,查阅了大量资料,终于确定该地块是国有土地的事实,为正确认定该犯罪集团其中一起敲诈勒索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被评为西安市鄠邑区优秀侦办案件,被陕西省人民法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例"。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段婉宁迎难而上,主动请缨,要求组织将最难最重的任务交给自己。 

  她先后成功办理了六起涉黑恶案件,其中办理的葛某某等53人勾结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扣押冻结涉黑财物6亿多,是陕西省涉及黑财金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这一案件在西安乃至全国影响之大,前所未有。 

  作为办理该案的主办检察官,在办理过程中,段婉宁与侦查员同时入住办案点,提前介入,同步引导侦查、同步审查案卷、同步开展监督,在介入中明晰案件突破口,指导公安机关以已经暴露的案件作为着力点,分层剥离,破解了该案犯罪时间跨度长、违法事实和犯罪行为交织等难题,并帮助统一证据标准,指导公安机关解决该案诉讼时效、组织框架搭建、搜集固定涉黑财产证据等一系列难点问题,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案件起诉法院后,经过近2个星期庭审鏖战,葛某某等人被判处24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6亿多涉黑财产被判决没收,葛某某本人当庭认罪服判,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 

  该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中央政法委领导和最高检、省市检察院领导高度肯定,段婉宁还代表办案组对案件办理相关经验作法在全省检察系统进行经验交流,她实干担当、勤勉奉献的精神也得到了省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近三年来,她认真审查每一个证据,不放过任何疑点,精益求精,追求极致,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四百余起,无错捕、错诉现象发生。 

  铁骨柔情她是“宽严相济”的“段大姐”

  “绝不办感情案,但是要带着感情去办案!”这是“段大姐”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 

  2018年8月,在办理一起敲诈勒索案时,段婉宁作为案件的承办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查此案发现,小刘在案发时是未成年人,又系在校学生,认罪、悔罪态度好,走上犯罪道路也是因为一时冲动导致,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地位,属于初犯、偶犯,且案发后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段婉宁认真对其开展社会调查,经过仔细走访、调查发现小刘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在校期间因助人为乐还被教育局表扬。 

  综合考量后,段婉宁决定给小刘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8年8月,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刘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事后,段婉宁也没有停止对小刘的帮助,切实做好跟踪回访。 

  通过电话、微信劝导他多参加志愿服务、多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检察官不仅要把案子办好,还要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爱。” 

  近年来,她共依法从宽处理未成年犯罪9件11人,一个个一时失足的未成年人,因为段检察官带着温度去办案,成长为一个阳光、正直的青年。 

  与此同时,她先后深入西安市鄠邑区第一中学、鄠邑区第二中学、南关中学等为学生讲授法制课20余次,为学生赠送学习用品和法治读本100余套,被学生们称为“充满爱心的段大姐”。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段婉宁因其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勇挑扫黑重担,注重社会治理,恪守纪法底线,曾先后多次被西安市鄠邑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在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被评为西安市鄠邑区“政法标兵”,被西安市扫黑办授予“西安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干警,段婉宁始终保持着一股攻坚克难的韧劲,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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