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案件电子卷宗管理质效,保障案件办理规范、高效推进,鄠邑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以三项举措,推动电子卷宗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今年以来共审核电子卷宗570余卷,退回公安机关修正40余卷,制作并上传电子卷宗390余卷。
专人负责,把牢电子卷宗质量“审核关”
对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电子卷宗,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工作。严格对照该院制定的《电子卷宗规范性审核清单》,对卷宗完整性、编码准确性、扫描清晰度及案卷材料排序合理性逐项核查。发现缺页漏页、编码错误、扫描不清晰及案卷材料排序混乱等不规范问题,第一时间退回公安机关修正,以“严标准、细审核”确保电子卷宗质量。
多方协同,织密电子卷宗质量“保障网”
加强与公安机关及法院的协同联动,建立电子卷宗反馈机制。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法院对接,以电子卷宗审核问题清单形式及时反馈办案单位并督促整改完善,确保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内容一致、标准统一”,推动公检法三机关在电子卷宗管理上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提升电子卷宗质量。
规范应用,激活电子卷宗效能“动力源”
综合业务部始终秉持“客观真实、规范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将审核通过的电子卷宗同步上传业务系统,加速电子卷宗制作流转,为刑事办案、律师阅卷、案件质量评查提供数字化支撑,有效发挥电子卷宗便捷查询、共享复用优势,助力办案质效与服务水平双提升,让电子卷宗成为基层检察办案的“数字引擎”。
文字|张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