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润泽民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鄠邑区人民检察将民法典精神融入司法实践,运用法治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感谢检察官从法、理、情出发给我们双方做工作,让我们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化解了矛盾……”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李某某激动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老张家与老李家是多年的邻居,因宅基地纠纷问题经常发生争执。2023年9月某天,老张家盖房时打算砸掉界墙,老李闻声便过来阻止,两人便发生了冲突,大打出手,老张将老李推倒,老李倒地后致伤,两根肋骨骨折,经鉴定,老李伤情为轻伤二级。
经审查,嫌疑人老张与被害人老李均为七十多岁的老年人,原本是和睦相处的邻里关系,却走到了拳脚相向的地步,双方均表示矛盾不可缓和,互不让步,坚决不同意和解。这让具有三十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陷入沉思,简单的“一诉了之”不仅不利于邻里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更容易衍生新的信访矛盾。检察官先是向嫌疑人老张阐明其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并告知了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核实案件相关细节,重点说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界限。又找来被害人老李核实了解案情,向其耐心讲解刑事及民事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维权正确途径。为了厘清案件发生因果关系,检察官驱车实地勘查现场走访群众,又从村委会获悉张李两家纠纷的来龙去脉。最终在检察官的多方努力下,老张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老李进行赔偿,两位“倔老头”终于握手言和。
该案就是检察办案“最优解”的缩影,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已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实干笃行,“如我在案”的精神中闪耀着检察官们的温情和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