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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 捕!

发布时间: 2025-01-26
 

因刑事案件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严格管控好自己的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任意妄为。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李某以上厕所为由进入一家饭店,伺机在实施盗窃,被该店老板当场抓获后报警。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盗窃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因李某属于盗窃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属初犯,检察机关认定李某符合不批准逮捕条件,依法对其做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取保候审。然而,被取保候审的李某并没有珍惜这次机会,其又在6月、7月入室盗窃并将所得的钱财用于个人消费娱乐。案件再次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认为继续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李某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李某犯罪后理应幡然悔悟、悬崖勒马,但他却以身试法、一错再错。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但犯罪嫌疑人也应当知法守法,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否则将会带来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一条  犯罪嫌疑人有以下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

(二)企图自杀、逃跑;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

(四)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

 

 

文字:辛亚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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