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检务保障工作质效,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从“建制度、控支出、转作风”入手,多措并举,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把公车“使用、管理、监督”关口,全力推进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安全化运转。
一、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机制
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修订了《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机制,明确公车使用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和车辆费用明细台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和车辆出勤情况登记制度。派车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确保车辆使用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规范车辆运行经费支出
从规范支出票据入手,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实行专人跟车加油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燃油消耗和维修费用管理。公车用油统一使用单位加油卡,必须在定点加油站、修理厂进行车辆加油、维修。无故从非定点单位取得的维修、加油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截止今年第三季度我院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117238.69元,同比下降10.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三、加强司乘人员作风教育
围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及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作风教育典型案例,提升安全行车意识,培养文明行车习惯,杜绝肆意违法开“霸王车”、“特权车”的现象,明确规定用车安全及责任。
撰稿人:刘毅 李欣 单玺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