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余明涛受邀列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发表了意见。
会议由鄠邑区人民法院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董刚主持。在详细听取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的汇报及审判委员会各委员的讨论意见后,余明涛检察长围绕该起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围绕该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建议再审理由等方面发表了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意见。鄠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最终决议采纳了余明涛检察长的列席意见。
余明涛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实践,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通过列席审判委员会,持续深化法检互动,对重大疑难复杂、有争议的案件,面对面交换观点、阐述意见、充分论证,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和认识,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董刚院长表示,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列席审判委员会,加强检察院和法院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鄠邑、平安鄠邑贡献司法力量。
撰稿人:郭飞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