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砖黛瓦,雕梁画栋,一方戏台承载百年春秋。在鄠邑区石井街道石东村的中部,一座建于晚清的古戏楼静静伫立,它不仅是岁月的见证者,更是乡村文化的守护者。为深入贯彻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石东村,对这座清代古戏楼开展专项寻访,以检察力量守护乡村文脉,保护沉睡的“文化活化石”。
石井街道石东村戏楼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戏楼为砖木混合结构建筑,坐北朝南,面阔三间,进深两间,房基由石块垒砌而成,高出地面2.1米,比较罕见。其采用五檩中柱硬山式砖木结构,前檐开间明间明显大于两侧稍间。屋面为硬山顶,铺着灰陶小板瓦,正脊同样由灰陶小瓦砌成;外墙面涂有黄漆,是关中地区典型的戏楼式建筑。近年虽经修葺,但其仍保持原有建筑形制。七八十年代,该戏楼不仅是戏曲演出场所,也曾作为村小学教师办公室和村民议事、节庆集会的公共空间,承载着乡村社会的集体记忆。据村中老人回忆,这里曾是十里八乡的“文化中心”,旧时每逢庙会节庆,戏楼锣鼓喧天,上演秦腔戏曲,台下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在寻访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这座历史悠久的石东村戏楼目前仍未被定级保护,且由于年代久远,戏楼受自然侵蚀严重,基台石块松动,部分石块丢失且灰缝脱落严重,更有灌木在基台生长,承重结构的局部或整体已处于危险状态。此外,戏楼在管理方面也存在短板,缺乏专业维护团队,村民自行抢修时,因缺乏专业指导,使用红机砖、水泥等现代材料替代原有材料,未能按照原材料、原工艺、原规格进行修缮,破坏了古建筑原貌。
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干警详细记录了戏楼的损毁情况,仔细查看了周边环境状况及消防设施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有效建议。同时检察干警们表示将持续开展文化“寻保传”工作,通过检察履职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法治动能。在现场,干警们还同步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文保相关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文保意识,主动参与到保护古戏楼的工作当中。一位在活动现场的老艺人动情地说:“戏楼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贝,检察官来帮忙,咱这‘老古董’也能唱出新调调!”
从清代的鼓乐齐鸣到今日的法治守护,石东村戏楼的故事仍在续写。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寻访为起点,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文物”长效保护机制,让更多沉睡的乡村文化遗产“醒”过来、“活”起来,为乡村振兴绘就法治底色。
文字:杨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