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民族记忆,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鄠邑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22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文物是否破损、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盗洞和违建等危及文物安全?这些问题成了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最关心的事。
2024年3月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秦岭紫阁峪内二十多处宋明摩崖石刻因长期裸露在外,经历自然风化、雨水侵蚀等,多处石刻字迹变得模糊甚至消失不见。这些石刻经相关专家考证,其中所涉人物众多,有编撰《资治通鉴》的司马光、北宋著名将领游师雄等。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紫阁峪摩崖石刻群文物进行调查,摸清石刻底数并进行评估,推动紫阁峪石刻群文物定级,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价值;督促主体责任部门在保存文物风貌风格的基础上进行修缮;加强管理和普法宣传,增强游客和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2024年以来,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相关要求下,联合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公安鄠邑分局组成巡查组,先后多次联合开展田野文物安全巡查行动。通过府检协作,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共护文物文化遗产根脉。
国家重点文物重阳宫、敬德塔和省级文物东岳庙在检察机关积极督促下,年久失修、风化脱落等问题,文物部门均已制定整修方案,并向省市文物局申请资金,其中重阳宫200余万元维修资金已到位,整修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实施之中。敬德塔、东岳庙维修项目已提请省市审批,文物的修缮维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针对省级文物遇仙桥、区级文物刘海庙和鹰兔桥桥下水体浑浊、水面垃圾漂浮、露天焚烧垃圾等周边环境卫生差的问题,鄠邑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相关街办及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进行磋商,对文物周边设立保护隔断,并安排专职卫生管护人员,水体环境和周边卫生得到了有效整治,这些文物又焕发出一片美丽和谐景象。
重阳宫、敬德塔、陈平墓、太史桥……联合巡查的足迹走遍了鄠邑区大大小小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遗址,每次都是从早晨开始直到夕阳西下才结束。虽然冬日里寒风凛冽,脸和手早已冻得通红,但看着一个个文物在大家的努力下得到了妥善的保护,一处处古迹绽放着时代的风采,都让热爱历史文化,以对文物的保护传承为使命的检察人心里暖暖的。
文字:武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