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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路有我

发布时间: 2023-10-31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焦点,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与担当。近年来,鄠邑区检察院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检察监督履职助推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以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领域提质增效。

优化人才结构 组建生态环境专业化办案团队

鄠邑区检察院积极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以法律监督助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为全面加强涉秦岭生态环境检察工作,鄠邑区检察院设立了生态环境专业化办案团队,吸收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骨干,共同参与办理案件。在检察履职过程中全面审查秦岭生态保护案件中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线索,协作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全方位履职尽责。今年鄠邑区检察院办理的葛某非法采砂案,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部门同步起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非法采砂的刑事被告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同时依法承担生态修复民事法律责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检察服务保障。

建立涉秦岭区域“五乱”问题抄送线索流转机制

作为秦岭沿线检察院,鄠邑区检察院制定了涉秦岭区域“五乱”问题抄送线索流转处置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抄送线索处置工作流程,通过细化线索接收、线索分流、跟踪督办、结案归档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确保关于秦岭区域“乱搭乱建”问题快速处置。在此基础上,鄠邑区检察院和秦保局进一步畅通沟通,为秦岭保护提供法律支撑。以秦岭网格员为前哨,探索社会治理平台与秦保部门网格员平台融合发展,共同建立秦岭保护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将网格员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积极作为,能动履职,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深入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

为保护黄河支流渭河的生态环境,鄠邑区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干警对辖区涝河上中下游水质进行系统检测,并联合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定期观测水质情况。依托“检察长+河长”机制,常态化巡河,并在日常办案中摸排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今年来发出检察建议2件,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渭河河堤、涝河河道倾倒垃圾进行整改,还河道清洁。同时,对于违法取用地下水、无证用水、超权限用水等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线索目前已进入立案调查阶段。

府检协作 “网格+检察”打破信息壁垒

鄠邑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政府及行政监管部门沟通协作,深入推进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依托“检察+”模式,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综合治理平台移送流转办法,健全了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了以综网赋能检察业务,延伸了检察触角,提高了检察业务和社会治理融合智能化水平。通过该平台,鄠邑区检察院共接收线索45件,其中涉生态环境案件线索17件,目前已立案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均已回复整改。

下一步,鄠邑区检察院将继续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最严法治观”“预防性和恢复性司法”“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在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明晰思路、明确重点,围绕秦岭保护精准发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在保护公共利益、环境资源和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的质量和效果,为保护秦岭山水提供更强大的检察力量。

 

撰稿人:胡培育 武婉珍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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