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我是主人张兴兴成年后办的第一张银行卡,主人的父母每月按时打生活费给他,他也是一个有计划的男孩子,每月我的余额都是充足的,偶尔透支,主人也会及时补齐,我和他另外用来交学费的一张银行卡都安静地躺在主人的钱包里。直到有一天......
同学
“张兴兴,你喜欢的那款球鞋买了没?”
张兴兴
“没有,我等打折了买,价钱还是太贵了,下不了手”。
“我有个挣钱的办法,你想不想试试......”
于是,我就被主人的同学带走了,再也没有见过主人,直到几个月后在派出所见到他,他指着我说,这就是我卖的那张银行卡,卖了300块钱。
离开主人以后,我被带到了离主人1600多公里以外的地方,在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挤在一起操作电脑或者打电话,一会钱从别的账户进来,一会钱从我的账户出去,一天流水最多时可以达上百万,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数字,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但是钱前脚刚流入,不到3分钟就会被转走,很快7天时间,我就被扔进了一个废弃的盒子,这里躺了很多和我一样的银行卡。
同学
“我账上最多时走了上亿资产,厉害吧!”
张兴兴
“钱又不是你主人的,他们这是犯罪集团,专门给上游诈骗犯洗钱的!”
同学
“我上次听那伙人说,有几个被骗的人因为心理压力大自杀了,好像就是从我账户转走的钱。”
你一言我一语,盒子里扔的卡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警察来了,把我们连盒子一起带走,就有了我和主人的最后一次见面。再后来,我们经过了检察院、法院,出现在了法庭上,我听到,法官当庭宣判,说主人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法庭上,我听到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我才明白我们这些被卖的银行卡不仅仅是用来骗人钱财的,原来其中还涉及很多犯罪,包括行贿受贿、洗黑钱、电信诈骗等。
而且不是说银行卡卖出去后就和主人没有关系了,他们也会涉及犯罪,比如主人犯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检察官普法时间
什么是“帮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帮信罪”有哪些类型
一是非法买卖“两卡”(即银行卡、手机卡),尤其是银行卡,为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
二是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如GOIP设备(虚拟拨号)、批量注册软件等,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
三是开发专门用于犯罪的黑产软件工具,如秒拨IP等,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
“帮信罪”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租借、出售的银行卡和电话卡,会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工具。你将成为毁掉无数个家庭的帮凶,也会亲手毁掉自己的人生!请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他人,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撰稿人:李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