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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陵区检察院与陕西省泾惠渠灌溉中心就保护辖区内渠道安全举行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21-06-30
  

  

  6月28日上午,高陵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邀请陕西省泾惠渠灌溉中心水政处处长董冬星、副处长丁庆东、高陵站长杨新利等人,就进一步加强对高陵辖区泾惠渠渠道安全监管问题举行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

  陈永明副检察长就我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对高陵辖区泾惠渠渠道安全监管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与董冬星处长进行了交流。董冬星处长对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表示欢迎,将泾惠渠管理中心在渠道安全监管中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承诺在坚持依法办理前提下,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尽早消除泾惠渠安全隐患。

  陈永明副检察长强调,各行政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河渠道安全问题,要强化内外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有效履职,消除河道安全隐患,为我区农业灌溉提供有效保障。

  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强化监督,及时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职,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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