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 >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十项便民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23

   

   

   

   

   

   

   

  西高检发控申字[2017]3

   

   

  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信访接待十项便民措施》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为便利群众到我院信访接待大厅办理控告、申诉、举报和信访事项,我院特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十项便民措施》,现印发给你们。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2017921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信访接待十项便民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追赶超越”、区委推行“行政效能革命”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便利群众到我院信访接待大厅办理控告、申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为群众提供“五星级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便民利民措施:

  一、信访接待大厅入口设立安全检查门、防爆桶、安装安全监控设施,为安保人员配备手动金属探测仪和手动安检仪器,方便群众出入,确保群众安全。

  二、对上访、接访实行全程同步监控,规范干警的接访行为。

  三、信访接待大厅设置专用候谈区,配置书写台、老花镜、候谈椅、饮水设备和用具、应急药品等,方便群众临时书写、饮水和应急需要。配备复印机,方便群众复印材料。配备《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方便群众阅读,配备空调、暖气等防寒降温设施,保证候谈环境舒适。

  四、设立日常接待室,用于接待群众控告申诉。设立专用举报接待室,保证群众秘密举报。

  五、设立检察长接待室,方便群众与接待领导接谈。设立咨询室、情绪疏导室等功能型办公室,为特殊群众提供服务。

  六、信访接待区域设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文明接待用语等工作规范,实施检务公开,便于群众操作监督。

  七、信访接待大厅设置彩色电子大屏,用于公告、公示、公开和通知有关信访事项,便于群众了解监督。

  八、设立统一举报电话,认真接听群众来电,准确记录群众诉求,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对路途较远、不方便上门的群众可以采取邮寄、电话、远程接访系统办理群众信访,对上述材料控申部门收到后应当及时审查并告知是否受理,并答复办理结果,使群众“一次都不跑”即可完成控告申诉。

  九、控申部门推行“最多跑一次”工作理念,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直接到控申接待处提出控告、申诉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并快速导入司法程序进行分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给予答复。

  十、信访接待和候谈区域每天进行打扫,保持清洁、环境优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