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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守护“劳有所保”

发布时间: 2025-07-22

  “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是群众退休后的养老钱,是工伤后兜底的补偿金,更是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检察官在办案手记上写道,“后续我们还会持续走访‘回头看’,确保长效治理。”

  高陵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中,通过数据比对,发现某涉案幼儿园存在未为全体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形,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履行监管职责。

  高陵区检察院立案后,成立专案组,及时向市检察院汇报。市检察院全面指导和支持,协调组织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及时与市、区总工会召开座谈协调会。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人社局、医保局等相关单位,核实了该幼儿园未全员办理社保登记事实。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幼儿园仅为部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其他教职工的权益处于受损状态。遂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对该幼儿园进行社保稽核,并督促该园为13名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完成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同时,高陵区检察院借助与区总工会建立的“一函两书”协作机制,形成劳动者权益保障合力。区总工会制发提示函,推动该幼儿园为符合参保条件的11名教职工登记医疗保险并缴纳保费。

  高陵检察院并没有止步,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幼儿园教职工社保待遇实现全方位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向区教育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普惠性学校的专项排查和日常监管。区教育局对辖区内71所幼儿园教职工社保登记缴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同时,该院联合区总工会、人社局、法院在就业招聘会上举办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服务企业17家、求职者80余位,为劳资双方精准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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