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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高陵检察院连续十九年荣获“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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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在高陵区召开的202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大会上,高陵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4年度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连续第十九年获此殊荣。

  2024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质效履职办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5年,高陵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深化六个改革”和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聚焦“六个高陵”奋斗目标,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三个管理”,以实际行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 | 李霞   校对 | 潘艳丽   审核 |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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