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对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支持公诉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李某在西安市高陵区多个小区频繁实施入户盗窃作案,盗取上百件金银首饰、大量现金和其他财物,涉案金额高达7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长期多次实施入户盗窃,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住宅安宁权和隐私权,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建议依法判处李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 | 马海洋 图 | 闫珅
编辑 | 李霞 校对 | 支欣慰 审核 | 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