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西安市“两法进校园,守护少年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高陵区高家小学举行,活动由共青团西安市委主办,共青团高陵区委、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教育局承办。我院副检察长商文博带领小鹿灯未检团队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观看了“小鹿灯”未检品牌宣传片。我院未检干警张华介绍了“小鹿灯”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果。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雷雯法官以“清朗守护,未你而来”为主题,讲述在互联网社会中孩子们可能面临的新危险,如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沉迷、个人信息泄露等,引导孩子们健康、文明上网。
近年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顺应互联网社会网络犯罪新变化新情况,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资源,加强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助力我区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下一步,高陵检察“小鹿灯”将融合各方力量持续推动高陵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两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六十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根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文、图 | 王塔娜
编辑 | 李霞 校对 | 潘艳丽 审核 | 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