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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灯】参与西安市“两法”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 2024-11-26

  

   

  

  11月19日,西安市“两法进校园,守护少年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高陵区高家小学举行,活动由共青团西安市委主办,共青团高陵区委、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教育局承办。我院副检察长商文博带领小鹿灯未检团队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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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观看了“小鹿灯”未检品牌宣传片。我院未检干警张华介绍了“小鹿灯”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果。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雷雯法官以“清朗守护,未你而来”为主题,讲述在互联网社会中孩子们可能面临的新危险,如网络暴力、网络诈骗、网络沉迷、个人信息泄露等,引导孩子们健康、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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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高陵区人民检察院顺应互联网社会网络犯罪新变化新情况,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资源,加强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助力我区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下一步,高陵检察“小鹿灯”将融合各方力量持续推动高陵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两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六十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根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文、图 | 王塔娜

  编辑 | 李霞   校对 | 潘艳丽   审核 | 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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