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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摔民警!判了!

发布时间: 2024-11-11

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并出庭支持公诉了一起暴力袭警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酒后在某小区门口滋事,与他人发生口角,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表明身份,出示警官证后,现场多次传唤王某回所配合调查,王某拒不配合,还在现场借着酒劲儿叫嚣谩骂民辅警,并对民警进行抱摔、戳眼睛等伤害行为,致现场处警的两名民、辅警眼部、手部、腿部不同程度受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第五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袭警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人民警察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仍有些人藐视司法威严,拒不配合,谩骂甚至暴力对抗,挑衅执法权威,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自袭警案入刑以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辱警、袭警、暴力对抗执法的行为“零容忍”,用法治力量坚决捍卫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

 

1.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袭警呢?

《关于依法惩治洗净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

2.攻击辅警是否够构成犯罪呢?

如果攻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辅警,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虽然辅警非正式的国家公职人员,但他们在执行职务时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任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无论是针对民警还是辅警,暴力抗拒执法终是违法行为,我们要引以为戒,切不可肆意践踏司法威严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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