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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线索移送形成司法救助新合力

发布时间: 2024-01-24

今年以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强化各业务部门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对刑事案件中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实行主动服务,切实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做到了“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共救助3件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

2022年5月,朱某提着装有菜刀的袋子去购物,路过被害人吴某家巷子时,看见吴某在巷子口,遂掏出袋子内的菜刀,用刀在吴某头部砍了数下,造成吴某重伤二级,伤残四级。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朱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家无固定收入,丈夫常年外出打工,两人无子女,家庭生活困难,致使被害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而被害人吴某已经77岁高龄,住院期间花费了大量医疗费,且后续仍需复查和治疗,生活陷入困境。

承办检察官发现该司法救助线索后,及时将该线索形成书面文书移送至负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在两日内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开展救助活动,为吴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一万元。

  长安区检察院将对救助对象进行专程回访,跟踪了解救助人的家庭生活状况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同时,继续通过内部线索移交程序,将“刑事审查”与“司法救助”结合,及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形成履职新合力,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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